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校教〔2017〕63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5号)和《福州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办法》(福大教〔2017〕5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为加强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我校2017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 健
成员:于 岩、孙 鋆、吴唐风、唐华琳、李培迟、
彭雪涵、吴慧娟、潘志辉
2.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纪检委员、新生辅导员(班导师)等
二、复查对象
我校2017年录取且实际到校的本科生(含当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申请入学的学生)。
三、复查内容
1.电子信息核查: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对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报到的新生数据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
2.学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按照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迁移户口的学生提供)、纸质档案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逐一核实学生身份。并按照学生工作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此项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3.体检复查: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常规体检。此项工作由校医院负责。
4.心理测试:组织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综合量表测试,并形成测试结果分析报告。此项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5.专业技能复测: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新生的专业技能复测分别由体育教学部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院(单位)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与校招生办公室进行沟通,必要时可向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核实。
3.请各学院(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报送校招生办公室,如有未通过复查的新生则需同时填报《福州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fdzsb@fzu.edu.cn,联系电话:2286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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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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