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境(申请国外研究生、移民等)需要教务处成绩单出具流程
1、学生本人写书面申请,简明扼要说明需要成绩单缘由。
2、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审核批准后,加盖教学办公章。
3、由于学生出境,校派出所、档案室等部门需要政审。需要辅导员对该生作出无犯罪、无违纪记录的证明,分管书记签字,所在学院党总支盖章。
4、书面申请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北楼西-135注册中心,一个工作日后领取统一格式中文成绩单,有专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5、另一份交行政北楼西-214,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教务处章。(去档案室翻译成英文成绩单时需要用到该份申请)
6、如需要英文成绩单,持(1)教务处盖章的申请书(2)注册中心出具的密封成绩单至行政南楼5楼档案室翻译。联系电话:22865019
特别说明
1、制作成绩单流程较多,无法当场出具,需要一个工作日。请广大师生理解配合,安排好时间。
2、出境如还需要在学证明,在行政北楼西-214,教务处综合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22866856
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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