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修业年限处理流程
1、学制年限期满,但取得的学分数未达到应修基本学分者,个人可向学院书面申请延长修业时间
3、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正式下文通知各学院
注:1、学生的离校通知单由学院统一填写→交注册中心审核签字(附学院离校待考学生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章→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2、离校待考证明书由学院统一填写→交注册中心审核签字(附已办完的学生离校通知单)→校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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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制年限期满,但取得的学分数未达到应修基本学分者,个人可向学院书面申请延长修业时间
3、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正式下文通知各学院
注:1、学生的离校通知单由学院统一填写→交注册中心审核签字(附学院离校待考学生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章→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2、离校待考证明书由学院统一填写→交注册中心审核签字(附已办完的学生离校通知单)→校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