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学生移民、申请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等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使用的成绩单流程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姓名、学号、学院、专业、需要成绩单缘由等。
2、需要在辅导员在书面申请上签署“该生在校期间无犯罪、无违纪情况。”,辅导员、分管书记签字,学院党总支盖章。
3、书面申请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北楼西-135教务处注册中心。注册中心收到学生书面申请后,出具中文成绩单并密封,每周三下午会有专人送交校档案馆。
4、另一份交行政北楼西-214,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教务处章。
5、需要翻译英文成绩单及增盖“福州大学”校章事务,持“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章的申请书”,于每周四上午至福州大学档案馆办理。联系电话:22865019。
特别说明:
1、出境如还需要在学证明,在行政北楼西-214,教务处综合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2286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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